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东风渠清淤及维护工程(和平村全段及金塔村部分)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投资为214077.11元,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DY20231211
2、项目名称:东风渠清淤及维护工程(和平村全段及金塔村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214077.11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该工程为东风渠清淤及维护工程(和平村全段及金塔村部分),主要内容为:渠道清淤及维护、清理树木杂草等。
(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材料所列内容。
(3)安全生产要求承诺: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质量标准要求承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5)项目计划工期:1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③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谈判。
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路127-27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每份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件到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路127-27号)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谈判公告于2023年12月11日在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bncgczx.cn/)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当阳市长坂路269号
联系人:张家华
电 话:139720393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路127-27号
联系人:冯莉
电 话:15871582646